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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,记者从市一中院得知,北京国美电器因北京一市民注册了与自己的商标相近似的拼音域名,而向该市民对簿公堂,试图讨回该域名。 据国美电器在诉状中称,“拼音GUOMEI及图”和“国美电器”是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,而北京市民郝鹏却擅自注册了www.guomei.com网络域名,并在网站上明确标明“此网址可转让、出租或发布广告”。国美电器认为这足以证明其注册该域名的行为是恶意抢注,意在依附于自己驰名商标上的良好声誉,提高网站的访问量,以实现其转让出租获得不当高额利益的目的。为此,国美电器请求法院认定“拼音GUOMEI及图”及“国美电器”商标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,注册人郝鹏应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.4万元。 被国美电器指责“恶意抢注”的北京市民郝鹏却表示,“这一切都与自己无关。”郝鹏昨天告诉记者,“www.guomei.com”网络域名的现持有人并不是他。记者通过查询显示,该域名(goumei.com)的所有者是国外的一个域名服务商(ENOM,INC.),于2001年5月25日注册,2008年5月25日到期。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如遇这种情况,一般都是双方协商解决,但如被抢注的域名为驰名商标,注册人才有恶意抢注之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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